近日,司法部批准同意上海市司法局提出的《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密切中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方式和机制试点工作方案》。这意味着中外双方律所可以签订协议、互派顾问结成“联盟”开展业务合作,共同提升自贸区的法律服务水平,主动向国际化水准靠拢。
上海市司法局表示,该试点工作方案刚刚获批,具体的实施方案还在制订中,预计一季度末完成。司法部将指导上海司法局抓紧制定配套实施措施,切实做好试点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并定期评估试点进展情况。(中国上海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