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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介绍2017年负面清单相关情况
发布日期:2017-06-30 10:59
  

6月22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热点敏感问题。

在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相关情况介绍时,孙继文表示: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2017版负面清单正式实施后,自贸试验区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最高地”,外商投资准入的开放度、透明度、可预见性将大幅提升,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的引擎作用将显著增强。

与2015年版负面清单相比,2017版负面清单有以下特点:

一是进一步缩减了限制性措施。2017版负面清单包括40个条目,95项措施,与2015版负面清单相比,减少了10个条目、27项措施,开放度大大提升。

二是放宽了外资并购的准入限制。除关联并购以外,凡是不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资并购,全部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三是扩大了投资领域开放度。2017版负面清单主要在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信息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文化等领域扩大开放。例如,在制造业领域,取消了外商投资3吨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需中方控股的限制,境外投资者可以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先行先试投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从事3吨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

四是增强了外资准入透明度。2017版负面清单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表述对27个领域的具体条目加以规范,例如将“原子能”调整为“核力发电”。同时,对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际通行规则,对25个领域进行技术改进,更准确地反映现有全部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如在银行服务、保险业等领域列明了全部现行有效的,包括投资者资质、业绩要求、股比要求、业务范围等内容的限制性措施,透明度显著提高。上述改进将方便投资者认定其投资范围是否属于负面清单,大幅提升投资便利化程度。

我想强调的是,2017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发布实施,充分体现了自贸试验区开放更加积极、监管更加包容、服务更加优化的特点,是推进中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做好压力测试和风险测试,继续为广大外商投资企业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营商环境。(商务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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