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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批准三航空公司增燃油附加费
发布日期:2012-03-22 11:21
  

        香港特区政府民航处21日表示,批准全日本航空、国泰航空及新加坡航空等3间航空公司调高航空客运燃油附加费。新收费有效期由4月1日到4月30日。

  新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248港元,长途航班最高为1132港元,加幅分别为8%及9%,有关附加费以发出机票日期为准。

  客运燃油附加费是在航油价格出现波动时,帮助航空公司收回部分的额外经营成本。作为香港的民航当局,民航处按照有关的双边民用航空运输协议,审批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费申请。

  民航处定期审批航空公司的客运燃油附加费。上一轮的附加费申请是在2月底审批。当时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230港元,长途航班最高为1039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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