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拱北海关隶属闸口海关在拱北口岸查获的5件木制品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鉴定,确认为国家禁止出境的清代和民国文物。
3月10日,一名澳门居民经拱北口岸旅检现场出境无申报通道出境时,其携带的窗花、木雕面具等5件陈旧木制品引起了关员的注意,海关依照规定将上述木制品暂扣并送相关部门检查鉴定。
经鉴定,这批木制品1件为清代木榨底座,1件为民国时期的木雕彩绘傩戏面具,3件为民国时期金漆木雕窗花,都是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该关提醒,旅客携带、托运和个人邮寄文物(含已故现代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出口,必须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鉴定标志及文物外销发货票,或文化部指定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许可出口证明查验放行。(万学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