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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境退税7月起实施 海关验核准备就绪
发布日期:2015-07-08 13:54
  

  6月30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7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上海海关分别在浦东国际机场T1、T2出境总申报台和虹桥国际机场T1出境总申报台设置离境退税海关验核点,并在显著位置用中英文设置 “离境退税海关验核”和“TAX REFUND CUSTOMS VERIFICATION”专用标识,为境外旅客办理离境退税物品验核业务,实施24小时监管服务。
  根据海关总署2015年第25号公告规定,退税物品是指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可以办理离境退税手续。
  据上海海关新闻发言人郑巨刚副关长介绍,境外旅客出境时需办理退税的,须持有退税物品及其销售发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在办理航空公司托运行李手续前,向海关提交申报,海关将尽快为符合条件的境外旅客办理验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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