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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查获走私金银纪念币2300余枚(图)
发布日期:2015-12-14 14:05
  

  

  上海海关12月2日对外发布消息称,在进境旅客渠道查获一起走私金银纪念币案,现场查获金币2116枚、银币216枚,其中金币总重7.815千克、银币总重8.98千克。这是全国查获的最大一起金银纪念币走私案。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女)已被批捕。    
  据上海海关缉私局介绍,熊猫纪念币是分国内版及海外版限量发行的,然而在一次市场调查中,海关缉私警察却发现市面上有专供香港市场的熊猫纪念币在流通销售,而且数量较大。海关缉私警察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进出口统计数据中并没有海外版熊猫币的货物进口记录,由此初步判断这些港版熊猫币涉嫌走私。
  上海海关缉私警察根据线索顺藤摸瓜,开展了大量排摸调查工作,有走私纪念币嫌疑的陈某逐渐进入海关缉私警察的视野。在进一步掌握情况后,海关缉私警察于2015年5月15日正式立案侦查金银币走私案,并在锁定陈某行踪后准备收网抓捕。
  7月6日22时许,陈某搭乘航班由香港飞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选走海关无申报通道入境,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陈某并不知道她的一举一动早已在海关缉私警察的监控掌握之中,就在她试图混在旅客中进境时,海关旅检关员礼貌地将她拦下,对行李进行开箱检查,查获了大量专供香港市场的金银纪念币。经现场清点,金币2116枚、银币216枚,这2332枚金银纪念币绝大多数为熊猫纪念币。
  陈某到案后,海关缉私警察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陈某作为主要犯罪嫌疑人具有多年纪念币行业的从商经历,她在香港开办了一家钱币经营公司,于2013年到2015年在香港购买了大量纪念币,采用自带或指挥他人带货的方式,在上海、深圳等地通过旅检渠道走私入境。除此次现场查获的金银币外,陈某还涉嫌走私一枚全球限量发行十八枚的蛇年纪念币,重达十千克,价值70多万美金。
  据了解,金银纪念币由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中国金币总公司统一在关境内外限量发行。根据相关规定,海外版的纪念币只有通过办理进口货物通关手续才可以回流到国内市场。

  旅客携带现金、金银及制品出入境的相关规定
  1、携带金银及制品:
  个人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境的管理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海关总署制定。金质铸币(包括金质贵金属纪念币)进出口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机构办理。个人仅允许携带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出境。
  旅客携带、佩戴出境黄金饰品重量在五十克(含五十克,)以下的,海关不作为重点管理,免予验核签章;超出五十克的,应按货物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旅客携带进境旅途自用黄金饰品、包括身上佩戴、旅途备换及少量馈赠亲友的黄金饰品,经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可予放行。超出合理数量范围的,应按货物办理通关手续。
  2、携带现金:
  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并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境人员可以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l)、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
  (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
  (3)、政府领导人出访;
  (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
  (5)、其他特殊情况。
  进出境人员携带人民币不得超过2万元。
  进境人员携带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应依法申报——填写《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并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通道)向海关工作人员申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特别提醒:
  针对旅客超量携带现金、金银及制品出入境的情况,海关提醒:旅客出入境前最好提前了解海关规定,不要超量携带货币;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咨询,或者在出入境时向海关工作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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