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上午,江门海关根据“国门之盾”行动的统一部署,对查获的侵犯腐乳知识产权出口腐乳进行依法销毁,共计23400瓶,货值将近5.2万元。 本次销毁行动采用了环保处理方式,即在确保侵权腐乳不流入食品市场的前提下,对有使用价值的作回收再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作无害化处理,从而达到资源再生和环保的目的。 (高瑞莲/文 黄志刚/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