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我局全面实施入境货物“通报通放”工作模式。上海辖区内除机场局、洋山局和外高桥局以外的各分支机构均可受理机场口岸、洋山口岸、外高桥口岸和吴淞口岸入境货物的申报/报检、放行、签证业务。
“通报通放”检务工作模式,是我局“三轮驱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以企业需求为立足点,最大限度按照企业的自主选择,实现 “就近申报、就近放行、就近取证”的目标。 “通报通放”试点工作在航交所办开展近一年来,共受理入境申报20余万批次,业务量达到去年同期的2.5倍。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航交所办积极准备,提前谋划:一是增加了自助申报平台,便利客户自助报检;二是增设了报检窗口,并选派多名业务骨干参加上海局“通报通放业务培训”;三是开展业务交流,主动赴口岸局学习新增业务,适应工作需求;四是调整内部科室分工,科学调配业务及人力资源,确保通报通放工作继续推进;五是积极做好对外宣传,让进口企业及报检单位充分了解本次通报通放全覆盖工作的运行机制,使其届时可选择最为便利的方式进行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