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上海检验检疫局在国家质检总局检验司的统一部署下,全面加强进出口煤炭检验检疫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我局建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落实强化进口煤炭检验检疫的各项措施,同时成立专家工作组,负责处置疑难杂症和重大情况。二是加强数据分析,自2013年8月进口褐煤调入法检目录后,我局加强对该低质煤涉及环保项目的质量跟踪,发现上海口岸近6成进口褐煤发热量过低的现象,国务院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三是加强对外合作,与上海市发改委密切配合,依靠技术性贸易措施,合力加强进口煤炭特别是劣质煤的监管,并将措施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纳入《上海市控制煤炭消费方案》。四是加强检测能力,提升对煤炭中涉及环保的检验水平和技术能力,5月份共对23批煤炭实施了全部环保项目的检测,参照即将出台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限值标准,检出3批煤炭有害元素氟超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