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机场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来自埃塞俄比亚的ET684次航班进行X光机行李查验时,发现两名中国籍男性旅客携带的行李中疑似有大量动物鳞片,开箱查验发现为大量甲片状物品,经鉴定,是国际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鳞片,共计32.72公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及《濒危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公约》的规定,穿山甲鳞片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物品。上海机场局工作人员对旅客就携带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释和宣传,并依法对该批穿山甲鳞片予以截留销毁,同时开具了《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留验/处理凭证》。
该两名旅客表示,这些穿山甲鳞片是在非洲当地购买,带回国入药用的。因为穿山甲鳞片具有一定药用价值,近年来价格也不断攀升,上海机场检验检疫局就多次从旅客携带物中截获穿山甲鳞片,予以截留扣没处理,数量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移交海关追究刑事责任。故提醒广大旅客出入境前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