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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在模式,“快”在实处 ——分单出证让食品通关走出“时间空城”
发布日期:2015-08-24 15:46
  

“想问一下,我们还有多久才能出证?”、“可以快点出证吗?”这些都是我们每天都要面对并且回答很多次的问题,可是,最近这些声音“少了”也“小了”,因为“分单出证”开启了食品通关的新模式,7月23日,洋山局向企业发出了上海自贸区第一份优先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旧辞赋新曲”

  正所谓“预支五百年新意,到了千年又觉陈”,传统进口食品检验通关时间比较长,从查验到检测再到出证往往会有一个月的时间,尤其是对那些食品进口量很大的企业,不抽样的样品占据半壁江山,但同一报检号下,不采样的产品同样要等被检测的样品报告出来才能出证,陷入“时间空城”,企业心急如焚,有时也会出现不理解的负面情绪,可是作为检验检疫人员,我们必须要严控食品的品质和安全。也正是听到了企业的心声,基于对怎样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食品通关速度的考虑,上海国检局局长俞太尉指出,要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必须要从模式创新,流程再造上挖潜力,“十检十放”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由此诞生,其中就包括分单出证。

  为旧辞赋新曲,便利通道“挖”出来,今年7月,上海工业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向洋山局提出分单出证的申请,根据上海局《进口食品分单出证工作要求》,未被抽样实施实验室检测的‘评定批’无需等待实验室结果,先行获得合格证书,进入流通领域,顺利走出“时间空城”,接过这“第一证”,工业外贸的负责人开心之余更多的是惊讶于新模式的通关效率。

  “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上海工业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有着很大进口量的企业之一,这“第一证”有很好的代表性。“分单出证”的新模式既是方向也是挑战,它为企业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对企业的信用也是一个考验,我们必须迎难而上,“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申请分单出证的进口食品企业必须建立良好的产品追溯及召回体系,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一旦发现进口食品企业或其代理人存在擅自销售、使用尚未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书(单)的进口食品等违规行为,将立即暂停对其进口货物实施分单出证,且该企业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信“分单出证”的通关新模式必将持续升温,它需要我们检验检疫机构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企业“创业要实”,责任承诺书不能是一纸空文,敢于面对问题,积极配合检验检疫的工作;我们检验检疫机构“谋事要实”,要扛起肩上的责任,从工作的实际出发,为企业提供便利,把困难留给自己,这既是对“三严三实”的行动诠释,也是实现双赢的必经之路。秉承深挖潜力,再造流程的信念,未来,我们又何惧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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