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两周年来,我局依照“法制先行”的改革路径,积极推动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推进职能转变,全力服务自贸区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法制先行,助力上海国检改革创新。一是参与地方性法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及总局相关行政规章的立法工作,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了“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开展检验检疫改革创新程序研究,将制定方案、听取意见与论证、组织实施、效果评估作为开展改革创新的法定程序,同时强调激励保障、监督和责任豁免。三是一以贯之地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自贸区建区以来共对43件涉自贸区业务的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共计72次,对审查中发现的无上位法依据设定行政许可、超越法律法规的授权实施改革创新、无法律法规依据增加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等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四是对自贸区“法制先行”改革路径对上海国检改革创新影响等改革创新法律问题开展研究,并完成自贸区规范性文件与相关上位法律法规的比较分析研究。
简政放权,推进上海国检职能转变。一是对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推行以信用管理、质量能力管理和分类管理为手段的管理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推行行政许可承诺办结制度,平均办理时限缩短40%,部分许可办理时限缩短70%。三是启用我局网上审批平台,初步实现网上办理、办理须知、实时查询等功能。四是优化行政许可规范服务,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收件凭证”制度。
清权确权,编制上海国检(自贸区)权责清单。一是梳理自贸区检验检疫权力与责任,7月初步梳理我局(自贸区)权责事项,并与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检验检疫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进行对照;9月参加总局权责清单制度调研会,并根据会议确认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局(自贸区)权责清单,编制完成我局自贸区内权责事项共计46项。二是开展负面清单法律研究,通过梳理现有检验检疫法律、行政法规授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禁止性和限制性措施,厘清负面清单内涵,为下一步负面清单的编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