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2月1日起对出口伊朗法定检验目录内的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以来,上海局航交所办通过总结输非监装的工作经验,前期加大对报检企业培训宣传力度、密切与施检部门沟通、协作,严格管理外委托流程等多种手段,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据统计, 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航交所办共受理输伊报检批次449批,货值金额 12021万美元。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376份,一次检验不合格66批次,出具《不合格通知单》24份,不合格率5.3%。不合格原因为主要为规格型号、生产批号、包装方式、数量等货证不相符。针对上述问题办事处将在日后工作中加大对审核,严格监装现场检验,并将运用自行研发的《装运前检验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输伊监装监管效能,保障输伊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