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海海关缉私局立案调查一起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案。2020年10月12日,上海海关所属洋山海关在对一批重量达50吨,申报为氟铝酸钾PAF的货物实施人工开箱查验时,发现箱内有多个大编织袋,袋内装有成分未知的灰白色细粉。2020年12月,经检测判定,该批货物为铝钛硼合金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遂移送缉私部门作后续处置。
2020年11月4日,洋山海关在对另一批重量为1.75吨,申报为磷酸三钠的货物进行掏箱查验时发现,箱内货物堆放凌乱,包装编织袋简陋、布满污渍,表面无任何申明为食品用或工业用相关标识,袋内装有不规则黄褐色结块物。2020年12月,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样品中含有多种其他成分,产品质量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综合判定该批货物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前,该批货物已按相关规定作退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