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内容
|
新闻中心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号(关于调整进境物品税税目税率)
发布日期:2012-01-13 14:14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文 号】总署公告〔2011〕6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1-1-26 |
【生效日期】2011-1-26 |
【效 力】[有效] |
【效力说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月27日起,对进境物品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中原归入税号2的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归入税号1中,税率相应地从20%降到10%。
二、将原归入税号2中的“摄像机”更名为“电视摄像机”,税率维持不变。
三、调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2011年修订).doc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
|
|
|
|
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昨天在沪举行签约揭牌仪式。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会见了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田国立一行。
李强对中国建设银行长期以来积极支持参与上海城市发展建设表示感谢。他说,当前,我们正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技创新中心。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中国......
| [查看详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