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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监管创新
发布日期:2014-07-08 09:23
  

        笔者近日从海关在苏州举行的集中学习上了解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从8月份开始,陆续在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全国海关范围内复制推广。
  此次学习由上海海关讲解14项创新制度的概念和工作原理、实施前后效果对比以及需要具备的条件等,并就有关问题与各地海关代表互动。各地海关根据复制推广所具备的条件和可能性,结合国家有关区域政策,研究实际需求。
  据了解,上海海关4月22日发布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包括“先进区、后报关”、“自行运输”、“内销选择性征税”、“集中汇总纳税”等。从海关工作看,试验区挂牌以来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成效符合预期。制度创新红利初显,有效提升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2014年1-4月,试验区共办理“先进区、后报关”业务1109起,货值2.6亿美元;办理“自行运输”业务57起,货值1004万美元。区内企业反映,货物通关时间平均缩短2至3天,节约物流成本10%左右。市场活力明显释放,1-4月试验区海关新注册企业数同比增加11.6倍,达2698家,呈快速增长、多元发展态势,自贸试验区海关已注册企业总数达8357家。贸易规模稳步增长,今年1-4月试验区海关进出口值405.2 亿美元,同比增长 14.5 %。此外,区域功能不断拓展,推动总部经济、跨境电子商务、全球维修、融资租赁、文化贸易等10个领域约350家企业功能拓展,涉及进出口货值超百亿美元。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表示,建设自贸试验区重点是通过改革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是一项全局性的改革举措,是国家战略。他说,衡量一项创新制度是否成功,既要看点上的情况,更要看面上的结果,只有复制推广后形成的总体成功,才可称之为真正的成功。现在苗圃里的良种要开始往外栽了,期待有好收成。
  孙毅彪指出,海关监管创新既要做到安全有效监管,确保管得住,同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瞄准国际先进水平推进通关便利,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他说,建设国际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是国家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目标之一。海关的管理是重要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外贸发展的软环境、软实力。因此,认真做好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的复制推广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对当前稳定外贸增长也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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