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海关在对一外籍常驻人员海运进境的分运行李查验过程中,查获未申报的子弹6发。经送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6发子弹均为国外产11.43mm手枪弹,未发现击发和拆卸痕迹,均为有效子弹。目前上述物品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海关提醒,子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明令禁止的进境物品,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严重的危害性,禁止携带入境。